比如说,即使父亲的坟墓被摧毁,永远埋葬在建筑物之下,菲勒蒙也不会感到愤怒或悲伤。这件事对他来说,已经无关紧要了。
克鲁克说得对。
城市变了。而菲勒蒙也身处其中。他也变了。
1898年6月15日,星期三。
与新闻界的合作,不出所料,只持续了一天。
在伦敦,报纸就是《the
london》日报,而这家报纸隶属于黄色外墙公司。菲勒蒙已经处于他们的警戒范围之内,不宜轻举妄动,以免引起他们的注意。
他决定放弃这条路,转而尝试一种更直接、但也更鲁莽的方法。
与警方接触。
但这次尝试更快地失败了。自从灯火派掌权,警界进行了大规模的人事调整,菲勒蒙之前的关系网全部被撤职或降职。
如今的警官,都像灯火派一样,刚正不阿,甚至有些暴力倾向。贿赂对他们行不通。这意味着与案件直接相关的两个机构——新闻界和警方——都对菲勒蒙关上了大门。
不,或许并非全部。
1898年6月23日,星期四。
一切比预想的要慢得多。
菲勒蒙要找的人小有名气,很容易引起注意,他原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他。但实际上,他是在案件发生十天后才得知此人的下落。
之所以花了这么长时间,是因为他藏在一个菲勒蒙从未想过的地方。
菲勒蒙穿梭于一条条可疑的小巷。
来到一个下坡路,菲勒蒙踏上通往地下的台阶时,一个之前从未注意到的门卫突然出现,挡住了他的去路。
“介绍人?”
“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。也知道这里并非是什么高不可攀的地方。”
门卫皱着眉头,凶狠地问道:
“你,我好像在哪儿见过?你是警探吧?”
菲勒蒙很清楚该如何打消对方的疑虑。他微微撩起裤腿,露出假肢。门卫顿时尴尬地后退了一步。
“别惹事。”
菲勒蒙继续往前走,还没进门,就闻到一股甜腻的气味。是鸦片的味道。
妓院里充斥着放荡的笑声和呻吟。菲勒蒙每走一步,都感觉脚下黏糊糊的。难以置信,据说他要找的人已经在这里待了好几个月了。
菲勒蒙搜索着所有被柱子和墙壁遮挡的房间。
“打扰了,打扰了。抱歉。”
后来菲勒蒙才知道,他根本不需要道歉。
这里的人对其他人漠不关心。或许是因为长期吸食鸦片,他们已经丧失了作为生物最基本的警惕性;又或许是因为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堕落世界里,对外界的一切都视若无睹。
在迷宫般的鸦片馆深处,菲勒蒙看到一个流浪汉,觉得他与自己要找的人有些相似。越看越像,但也有不少不同之处。
首先,菲勒蒙认识的那位先生总是衣着光鲜,而眼前的流浪汉却穿着破烂的名牌衣服,显然已经几个月没换洗了。他满脸胡茬,胡子里还有虱子叮咬的痕迹,缺了几颗牙,眼神涣散,丝毫没有往日的风采。
菲勒蒙走到他面前,说道:
“好久不见。”
男人眨了眨眼,仿佛被光刺痛了似的,举起手挡在眼前,问道:
“你,你是谁?”
“是我。”
菲勒蒙吃力地弯下腰,与他平视。男人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,菲勒蒙故意装作没看见。
“菲勒蒙,是你吗?”
“是我,彼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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